日前,“黄子韬与韩国SM文娱有限公司专属经纪约”一案又有新进展,二审法院认定SM主意的“专属经纪权”不属于《中华群众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列明珍爱的民事权益,黄子韬和食品企业未组成侵权,维持原判,审讯结果立即生效。黄子韬二审再次胜诉,其律师表示:“对于案件的结果在咱们预料当中,咱们始终相信法院的公允公正审理定会珍爱艺人及与艺人有代言合作关系的市场主体的各项正当权力。”
11月1日上午,黄子韬爸爸发微博称“感谢法院的公允裁决。”网友纷纷表示撑持黄子韬,“公理会迟到,但公理不会不来。”
日前,“黄子韬与韩国SM文娱有限公司专属经纪约”一案又有新进展,二审法院认定SM主意的“专属经纪权”不属于《中华群众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列明珍爱的民事权益,黄子韬和食品企业未组成侵权,维持原判,审讯结果立即生效。黄子韬二审再次胜诉,其律师表示:“对于案件的结果在咱们预料当中,咱们始终相信法院的公允公正审理定会珍爱艺人及与艺人有代言合作关系的市场主体的各项正当权力。”
11月1日上午,黄子韬爸爸发微博称“感谢法院的公允裁决。”网友纷纷表示撑持黄子韬,“公理会迟到,但公理不会不来。”